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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外汇管理局(信息中心)关于国际收支系统补充银行标识码的通知

[日期:2007-08-26] 来源:  作者: [字体: ]

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分局,计划单列市、经济特区分局:

国际收支系统在全国各分局及银行运行以来,各地区陆续增加一些新开业的银行。各分局应将新开业的银行上报总局,由总局统一编码后下发,各分局不得自行编码,以保证编码的规范性。我局根据近期各分局上报的传真,在国际收支手册银行标识码中增加如下银行及银行标识码的编码。银行设置相关银行、缺省银行编码后,应由有关分局验收;相关地区、缺省地区、相关银行、缺省银行编码设置后,应由有关分局报上级外汇管理局,最终报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中心备案。

一、中资银行:

1中国民生银行总行 0918

2中国民生银行 0018

二、外资银行:

1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 1005

2韩一银行 1245

3新韩银行 1246

4罗马银行 1510

5南通银行 1540

6日本东京三菱银行 1134

7深圳广东省银行 1191

三、合资银行:

1青岛国际银行 3003

2厦门国际银行 3004

3福建亚洲银行 3006

4深圳华商银行 3005

以上内容请各分局转发相应银行及相应分支局。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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